关于借给朋友两万元,还了一万五却被认为是利息的疑问。
针对您提到的借条证明借款是两万元,但朋友坚持认为已还部分为本金加利息的情况,首先,您可以依据《民法典》第六百七十九条关于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成立规定,以及第六百八十条关于禁止高利放贷的规定,明确您的借款是合法的,且利息(如果有约定)应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。若借条上未明确利息,已还款项应视为本金。若朋友坚持其观点,您可通过法律途径,如向法院提起诉讼,并依据《民事诉讼法》的相关规定,提交借条作为关键证据,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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